普法课堂:什么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100人浏览   2024-10-09 10:40:19

如今网络的发达,无论是抖音还是快手,我们常常能看见“一女子(男子)被人迷晕,带去了缅北嘎腰子。这是我们对缅北的印象。

但实际上,不仅缅北人体器官交易猖獗,整个人体器官交易的黑市已经出现了极大的产业链情形。

我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医术发展水平很高,器官移植已经不算危险度高的手术,反而大大增加人的生命力值,让更多贩卖器官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立法现状

刑法规定,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主要是进行贩卖器官的活动,在这个犯罪领域逐渐汇集许多犯罪分子,形成产业链的犯罪组织,通过高价,使一些生活窘迫的人自愿出卖器官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行政法中《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曾经是为人体器官移植行为设置的,根据当时的医学水平,器官买卖数量也有限。但当今医疗技术的高速发展,器官移植的需求增多,相应的犯罪数量不断上涨。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但目前立法上,刑事法律仅此一条,因此,当前的刑法规制仍然落后于现实社会的发展,立法者应当对该罪进行及时修补,更好地保护器官移植的合法性。

实践案例中,一般都是通过与贫苦人家进行非法交易,向其支付一定金额来获取他人的器官,以此来表现出非强迫的性质,但说白了,仍然是人们之间社会地位、金钱名利的不对等。

但是还有一种可怕的情况,一些犯罪分子会对流浪人群使用暴力,强迫切割他人器官,此行为直接涉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但这些人却是社会最底层,甚至悄悄的消失,也不被人知晓。

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争议问题

1.是否将单位纳入本罪的主体范围中

刑法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主体进行了限制,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但那时的医学技术、立法者的认知以及社会现实情况,并不能预测到买卖器官行为会如此猖獗,因此只能用当时的认知进行立法。

如同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发展趋势,买卖器官的行为也变成了组织行为,在法律的背后形成灰色地带,发展为一项较大的产业链。甚至也许表面合法合规的单位背后却进行着买卖人体器官犯罪。

因此单位成为买卖器官罪更主要的领导者、组织者(大哥),个人反而是行动者(小弟),所以将单位认定为买卖器官罪的主体,将会对该犯罪严厉打击。

2.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与被害人承诺的关系

被害人承诺在买卖器官行为中的含义应当为,如果受害人同意用钱卖掉自己的某个器官,此时,在自愿买卖行为中,能不能认定收买人构成犯罪?

有学者认为被害人承诺原则阻碍他人的行为被认定违法或者犯罪,行为人有权利处置自己的身体,因此,应当不认定为犯罪。

但也有学者认为,被害人承诺原则只能适用到轻伤以下,对于严重损害他人身体出卖人体器官的犯罪行为,并不应被害人承诺而被阻止。与我国刑法不对自杀行为进行处置,但对帮助他人自杀的人进行处罚的立法精神一致。

在出卖人自愿出卖自己的器官下,我国法律规定,轻伤以下可以使用被害人承诺,但是如果对出卖人造成重伤,即使出卖人自愿,也构成犯罪。

对于未成年人自愿出卖人体器官的情况,我国刑法并不承认,也就是说,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无论未成年人答不答应,只要卖掉器官,收买人都构成犯罪。

3.是否应当增设收买人体器官的行为

有买就有卖,收买器官的人大有人在,就会成为出卖器官人的动力,比如说,如果大家都不开车了,没有开车的需求,那么汽车厂家不会再生产车,4S店就会大大减少。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任何买卖行为,无论合法非法,市场交易规律便是如此。对非法收买人体器官的行为应当进行规制,消灭掉消费者,那么出卖器官的数量也会大幅度减少。

否则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难以阻止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发生。

三、案例分析

夏秀今年刚好18岁,因从小患肾衰竭,经医生诊断,未来生机很小。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医生建议移植肾器官,年轻的生命就有挽救的机会。

夏秀的家庭非常富裕。尤其他的爷爷夏亮非常溺爱孙女,听说可以移植肾器官,立刻让医院寻找,但是一年过去依旧没有合适的器官。

爷爷铤而走险像当地某医疗机构高价购买适配的肾器官,而该医疗机构实际上私下实施的买卖人体器官的黑市交易。专门收买他人的器官进行二次贩卖。

甚至与黑势力相勾结,但因为该医疗机构强迫人的手段,造成许多人死亡引起了国家的注意,对其进行查处,就发现了如此大的黑暗交易。

本案中,如果一定限制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主体为自然人,那么就是将医疗机构放置一边,任其为非作歹,不符合刑法的最初目的因此应当将单位纳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主体范围内。

医疗机构应当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真正做到打击该犯罪,保护个人与社会法益。而夏秀这样的人在司法实践中也大大存在,基于亲人的性命,人之常情,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收买人体器官。但这也是在理论学界有所争议的。

通过情理能理解,但通过法理,这样大量的收买行为就会造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源源不断的出现。因此,具体如何规制收买人体器官罪还需立法者深刻思考。

四、结论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出现,包括如今的黑色产业链,其实反映了两个不同阶层。有钱人想通过钱以延续自己的生命,而穷人想通过出卖一些器官来获得一些经济财产。

虽然看似双方都是自愿,但其实包含了社会的不稳定问题,法律应当及时予以回应,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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